2008年3月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要想进港干活 先听民警讲法
欧晋杰 潘幸

  宁波港公安局为了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,采取对进港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培训的新措施,受到广大务工人员和港区用工单位的欢迎。
  春节过后,从外地来宁波各港区工作的人员较多,他们之中有不少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,不了解港区的有关治安管理规定,未掌握各种劳动安全知识。而宁波港是我国大陆第二大港口,港内有码头泊位、化工储罐等国家重点保卫设施,各类贵重物资云集,一旦因务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而酿成事故,或者因缺乏法律意识而实施违法行为,不仅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,对务工者自身也会带来巨大损害。为了最大程度地避免这种现象发生,宁波港公安局主动联系港区内的各用工单位,及时组织业务精通、经验丰富的民警给即将进港工作的人员讲课。经过系统地宣解《刑法》、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消防法》、《暂住人口管理条例》、《登外轮作业人员管理规定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知识,使外来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港区管理规定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,增强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,使他们能为宁波港的发展作出贡献。
  (欧晋杰 潘幸)